红古区隶属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的远郊区,地处甘肃省中部,成立于1960年,因境内享堂峡以东的红古川而得名,地理坐标东经102°50′-102°54′和北纬36°19′-36°21′之间,东接西固区,西临大通河,南濒湟水河与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永靖县相望,北部黄土山岭与永登县毗邻。位于兰州、西宁两大省会城市的几何中心。2014年,红古区总面积567.66平方千米;总人口15万人(2014年),辖3个街道3个镇1个乡。2014年,红古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28亿元,比2013年增长15.5%。红古区有109国道、京藏高速公路、兰青铁路、兰铝铁路专用线贯穿全境,是内地通往青海、西藏的咽喉通道,也是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红古区海石湾镇是亚洲第一龙,马门溪龙的故乡。2014年10月,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成功申报为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红古区常住总人口136101人,其中,窑街街道18123人,下窑街道17149人,矿区街道6357人,海石湾镇54936人,花庄镇12950人,平安镇13886人,红古乡12700人。2013年,市政府(兰政函〔2013〕132号)批复同意设立华龙街道。2015年,红古乡撤乡改镇获批。2015年末,全区辖4个街道、4个镇:窑街街道、下窑街道、矿区街道、华龙街道、海石湾镇、花庄镇、平安镇、红古镇。共有22个社区、34个行政村。
红古“老赖”欠钱不还如何对付
有证据证明“老赖”欠钱不还,而且有还款能力,就能高枕无忧,万事大吉?要想让老赖受到严惩,还必须收集其拒绝履行判决、裁定或者妨碍执行地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些材料:北京追债公司
-
1.有财产将其隐藏、转移、故意损坏或者赠送他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致使不能执行的。应当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笔录、证人证言、银行存款查询记录、担保函、转让合同、交易记录、财产过户登记等
-
2.具有协助义务的人,接到通知后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应当收集协助通知书、送达回执、调查笔录等。
-
3.被执行人与有职务之人通谋,妨碍执行的。除了收集相关同谋证据以外,还要提供有职务之人的权限范围,及有利用职务之便的行为的证明材料。
-
4.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执行人员执行的,致使执行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的。相应的视频资料和录音都可以作为证据以证明暴力行为。
-
5.被执行人无视法院判决、裁定,而使债权人遭受巨大损失的。债权人因“老赖”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的物损清单及二者有关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