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隶属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的远郊区,地处甘肃省中部,成立于1960年,因境内享堂峡以东的红古川而得名,地理坐标东经102°50′-102°54′和北纬36°19′-36°21′之间,东接西固区,西临大通河,南濒湟水河与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永靖县相望,北部黄土山岭与永登县毗邻。位于兰州、西宁两大省会城市的几何中心。2014年,红古区总面积567.66平方千米;总人口15万人(2014年),辖3个街道3个镇1个乡。2014年,红古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28亿元,比2013年增长15.5%。红古区有109国道、京藏高速公路、兰青铁路、兰铝铁路专用线贯穿全境,是内地通往青海、西藏的咽喉通道,也是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红古区海石湾镇是亚洲第一龙,马门溪龙的故乡。2014年10月,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成功申报为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红古区常住总人口136101人,其中,窑街街道18123人,下窑街道17149人,矿区街道6357人,海石湾镇54936人,花庄镇12950人,平安镇13886人,红古乡12700人。2013年,市政府(兰政函〔2013〕132号)批复同意设立华龙街道。2015年,红古乡撤乡改镇获批。2015年末,全区辖4个街道、4个镇:窑街街道、下窑街道、矿区街道、华龙街道、海石湾镇、花庄镇、平安镇、红古镇。共有22个社区、34个行政村。
红古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
1、借钱不还,这是民事行为,不是刑事案件,一般不会坐牢。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欠钱不还,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2、胜诉后,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如存款、车辆、房屋等),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3、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对方有能力还钱,却仍不还钱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可能会坐牢。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4、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5、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6、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