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隶属甘肃省兰州市,位于兰州市的远郊区,地处甘肃省中部,成立于1960年,因境内享堂峡以东的红古川而得名,地理坐标东经102°50′-102°54′和北纬36°19′-36°21′之间,东接西固区,西临大通河,南濒湟水河与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和永靖县相望,北部黄土山岭与永登县毗邻。位于兰州、西宁两大省会城市的几何中心。2014年,红古区总面积567.66平方千米;总人口15万人(2014年),辖3个街道3个镇1个乡。2014年,红古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5.28亿元,比2013年增长15.5%。红古区有109国道、京藏高速公路、兰青铁路、兰铝铁路专用线贯穿全境,是内地通往青海、西藏的咽喉通道,也是连接欧亚大陆桥的战略通道。红古区海石湾镇是亚洲第一龙,马门溪龙的故乡。2014年10月,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成功申报为第五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红古区常住总人口136101人,其中,窑街街道18123人,下窑街道17149人,矿区街道6357人,海石湾镇54936人,花庄镇12950人,平安镇13886人,红古乡12700人。2013年,市政府(兰政函〔2013〕132号)批复同意设立华龙街道。2015年,红古乡撤乡改镇获批。2015年末,全区辖4个街道、4个镇:窑街街道、下窑街道、矿区街道、华龙街道、海石湾镇、花庄镇、平安镇、红古镇。共有22个社区、34个行政村。
红古怎样要回自己的欠款?
一: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在诉讼开庭前,欠款人可能转移财产等行为会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遭到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立案;
(3)进行审判后,欠债方需执行法院的判决;
(4)和对方进行庭后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去法院起诉的流程: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